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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修瓒(1887-1957),字君亮,常德县南坪戴家岗(今柳叶湖风景管理区)人,居住在常德市城区内。清光绪31年(1905年),戴修瓒以优异成绩考取公费留学日本,由中学升入日本中央大学法律系,攻经济与商法。留学期间,与宋教仁交往甚密,参加革命活动。回国后,历任上海法学院、清华大学、朝阳大学等法律系教授、系主任。1925年11月,国民党当局逮捕上海各界救国会“七君子”,他愤然为之担任义务辩护律师。抗战前夕参加“庐山会议”,主张全国团结一致,共同抗日。“七·七”事变后,由北平返湘,先后执教于湖南临时大学、西南联大、复旦大学、中央大学,同时,积极参加群众抗日救亡运动,1937年底携眷返回常德定居。
1949年7月29日常德解放,戴修瓒被推选为“常德各界临时办事处”主任,发布安民公告。市民见“戴修瓒”之后,便纷纷返城。他积极参加稳定社会秩序、为解放军筹集军粮等工作。9月,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来电召其进京。10月,戴修瓒任北京大学教授,就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。1954年改任国务院参事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,“九三”学社中央委员。著有《民法债编总论》、《民法债编各论》、《票据法》、《刑事诉讼法释义》等。
1957年3月6日,戴修瓒病逝于北京,享年70岁。
发布:常德市历史文化研究会